很抱歉,以下言論都針對某些甲、乙、丙(總不能說只針對丙是吧!),跟這些沒關係的人呢!不好意思唷!要傷一下各位的眼睛.
 

即然不願意事實被寫成故事,那麼就好好反省自己,而不是怪說出來的人為什麼要告訴別人,而又讓事實變成故事.知道的人了解故事百分之九十的真實性,不知道的人,當然就以故事來解讀.很殘忍的是,為什麼那些事能溶入事實變成故事呢?



當我為某朋友寫下「當男人想變成一頭豬(2005-09-20) 」時,那段期間是她丈夫在網路遊戲上跟別的女網友玩的十分火熱,並且每日通話二十分鐘以上,卻不能忍受自己老婆與他通話超過一分鐘.所以,後來她寫下「我的老公很悲慘(2005-12-24)」用以發洩她心裏最深處的不滿.



接著,我為她的孩子寫了「請陪陪我!(2006-07-18)」,也為她的事寫下了「當愛己成往事(2006-08-30)」,這時她正面臨第二個孩子將要出生.



「婚姻中的如果...... (2008-01-25)」還有「"心"(2008-08-27) 」都是與她現實層面幾近事實的內容.當然,還有一些是我沒有寫出來的.例如婚姻中的如果.....文章內部份事實之下,今年二月她的丈夫可以為了打交友特殊語音擁有高達快四千的電話帳單.



世上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好與壞,在這之間只有傷人的、與被傷的人.而傷人的總是以為對方的傷口很快會痊癒.總以為在衝突之後偶而突然為之的好,就能讓幾年累積的傷口癒合.



當然,原本她有提及:在某個深夜,她與孩子被一隻碩大的野狗嚇到躲在車庫回不了家時,她的丈夫像英雄般回來替她們趕走了那隻可怕的狗.她心裏很感激!



但以身為旁觀者的角度看,身為她丈夫的人難道不是應該這麼做嗎?不是應該保護他的家人、孩子嗎?當她在第一時間想到的是119而不是丈夫時,身為丈夫的難道不該反省為什麼自己的太太寧願先找外人?因為擔心自己先生接到電話的反應會是:我原本可以選擇不回去幫妳,繼續在公司看我的電影,我大可不必在那個時間回家.



人,為什麼會這樣呢?當別人己似燃燒殆燼的蠟燭時,能否不要火上加油似的,就以為能點燃起對方的信心.那燃燒,只是最後的餘光罷了!



話到此,我想說的是:如果看的不高興、心情不好、覺得不爽.(很抱歉我一直認為這個用詞並不好也不大有禮貌,但請容許我使用一下)



『請關上你的IE離開這裏,滾出這個地方!』



因為能體會她的無奈,我願意為她放棄這裏的一切.換個地方繼續為她寫下她的心情,及我想寫的一切.



不為什麼只為了她能有讓她堅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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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